庭前會議促調解,高效便捷省心力
2024-04-19 09:30:39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楊紹銀 | 作者:龔瑾 范質惠 | 點擊量:1038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龔瑾 范質惠 )4月16日上午,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在益陽市赫山區(qū)人民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會議由該院法官助理龔瑾主持。在庭前會議中,告知雙方該案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記錄雙方訴辯意見,組織雙方進行證據(jù)交換,通過釋法說理,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
周某某作為湖南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安化縣某工地的負責人,在益陽高新區(qū)某建材商貿部采購了門窗、蹲位等貨物,該商貿部將貨物送至工地并提供了安裝服務。因商貿部催要貨款未果遂起訴至法院,要求湖南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支付貨款23168元。湖南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辯稱與該商貿部不存在買賣合同關系且不認可貨款金額,雙方爭執(zhí)不下。
法官助理見該案雙方爭議較大,耐心詢問雙方意見,居中為原、被告調和,從客觀事實出發(fā),歸納出爭議焦點,充分進行釋法說理,梳理出雙方都能接受的調解方案,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xié)議,協(xié)議經(jīng)法官審查,符合法律規(guī)定,糾紛成功化解。對于未開庭就達成調解,雙方當事人均表示開庭容易傷和氣,感謝法官助理的良苦用心和所作的大量工作。
今年以來,赫山區(qū)法院認真學習和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辦案理念,通過庭前會議+庭前調解的模式,以最便捷最迅速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該院自3月以來,通過召開庭前會議,共調解結案65件。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楊紹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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