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峰縣關于發(fā)布懲戒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的通告(第一批)
2021-09-15 21:49:30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 | 點擊量:148346
為深入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特別是中緬邊境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央、省、市、縣開展緬北勸返工作要求,現擬對葛勇等30名雙峰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作出懲戒決定,擬被懲戒人員在2021年9月30日前拒不回國的將采取以下懲戒措施:
一、一律依法凍結其本人戶口與社??ā?/p>
二、一律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暫停名下所有銀行卡、手機卡等業(yè)務,五年內不得開辦新銀行卡、電話卡(銀行卡包括個人銀行卡,非銀行支付賬戶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號;電話卡包括電信、移動、聯通手機卡,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物聯網卡)。
三、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政治審查時,一律不予通過。
四、一律取消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所有政策性補貼(助)資金。
五、其小孩一律回原籍就近入學。
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雙峰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應積極主動回國,并在入境前 7 天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備;其家屬應配合勸促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盡快入境回國投案自首。對于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jié)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對一意孤行,拒不回國的,將采取進一步懲戒和強制措施。
雙峰縣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雙峰縣公安局
2021年9月10日
責編:李林俊
來源:法制周報